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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關稅版圖下一步:進口商該預期什麼

by | 07-28-2026 | 專題文章

過去兩年,進口商學到了一個重要教訓:必須隨時為意料之外的變化做好準備。

IEEPA 關稅相關的法院判決、臨時性122 條款關稅的實施、232 條款措施的擴大,到新啟動的301 條款調查,美國貿易政策的變動愈來愈頻繁。隨著 2026 年 8 月將屆,許多企業都在問同一個問題:

下個月的美國關稅版圖,究竟會長什麼樣子?

雖然沒有人能篤定預測最終結果,但有幾項趨勢已逐漸明朗。

 

臨時性122 條款關稅很可能走入歷史

《貿易法》122條款僅授權課徵最長 150 天的臨時關稅,除非國會採取行動延長。這意味著目前全球適用的 10% 關稅,原本就是一項過渡措施,而非永久性方案。

貿易政策專家現在關注的重點,已不是這些關稅能否長期維持,而是接下來將由哪項措施取而代之。

由於122 條款關稅在國會未採取行動的情況下即會失效,進口商很可能會看到這項全面性的臨時關稅於 7 月 24 日退場。

但這不代表關稅就此消失。

 

關稅環境只會變得更複雜

縱觀本屆美國政府的貿易策略,最明確的一點是,關稅始終是核心政策工具。未來的走向,可能會從單一的普遍性關稅轉向更具針對性的措施,包括:

  • 在多項進行中的調查結案後,擴大實施針對特定國家與特定商品(有時甚至針對特定企業)的301 條款關稅
  • 新增涵蓋更多產業的232 條款國家安全關稅

換句話說,討論的焦點可能會從「一體適用的單一關稅」,轉向更客製化、也更複雜的關稅環境。

232 條款關稅的適用範圍可能持續擴大

232 條款已成為美國政府偏好的法源之一,因為它不像122 條款會受到時間上限的限制。

我們已看到232 條款從傳統的鋼、鋁範疇,擴及銅等其他工業領域,未來還可能有更多調查啟動。

最近,美國政府雖選擇暫不對商用飛機、噴射引擎與航空零件課徵 232 條款關稅,但若無法與特定國家就航太產品達成協議,仍保留在 180 天內加徵關稅的權力。

這顯示232 條款仍是活躍的政策工具,未來針對個別產業的措施仍有可能出現。

進口金屬含量高的產品、加工零組件或戰略性材料的企業,應持續密切關注後續發展。

301 條款可能成為122 條款的長期替代方案

另一項可能的發展,是更加倚重針對特定國家與特定商品的301 條款關稅。

與122 條款不同,301 條款調查必須經過正式程序,完成調查後,可針對涉及不公平貿易行為的特定國家,制定長期關稅措施。

美國政府近期的行動與相關說法顯示,未來可能透過新的 301 條款調查擴大關稅措施,並為其貿易政策議程建立更穩固的法律基礎。

 

USTR 提議對 60 國課徵新的301 條款關稅

6 月 2 日,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公布了針對全球 60 個國家的強迫勞動301 條款調查結果。基於該結果,USTR 提議對這些國家的所有產品加徵關稅,但附件A 所列產品除外(如需該附件,歡迎向中菲行索取)。

USTR 認定,這些國家未能訂定並有效執行禁止強迫勞動製品進口的規範。

面臨 12.5% 關稅提案的國家

USTR 提議對下列國家的進口商品課徵 12.5% 的301 條款關稅:

阿爾及利亞;安哥拉;澳洲;巴哈馬;巴林;巴西;智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多明尼加共和國;埃及;蓋亞那;宏都拉斯;中國香港;印度;伊拉克;以色列;日本;約旦;哈薩克;科威特;利比亞;摩洛哥;紐西蘭;尼加拉瓜;奈及利亞;挪威;阿曼;秘魯;菲律賓;卡達;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南非;南韓;斯里蘭卡;瑞士;泰國;千里達及托巴哥;土耳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烏拉圭;委內瑞拉;以及越南。

面臨 10% 關稅提案的國家

USTR 另提議對已依各自貿易協定實施反強迫勞動措施的國家,課徵 10% 的301 條款關稅。

這些國家包括:加拿大;厄瓜多;歐盟;印尼;墨西哥;巴基斯坦;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印尼、馬來西亞與臺灣;以及英國。

擬議關稅的適用方式

這些新的301 條款關稅若付諸實施,將:

  • 適用於受影響國家的所有產品,附件A 特別豁免者除外。
  • 在適用情形下,與現行對中國課徵的301 條款關稅(7.5% 或 25%)疊加。
  • 不與現行的232 條款關稅疊加。
  • 不適用於符合美墨加協定(USMCA)資格的貨物。
  • 納入一項紡織品機制提案,讓來自合格國家的特定成衣與紡織品,得以較低的301 條款稅率進入美國。

進口商應仔細檢視產品稅則分類,並確認其進口貨品是否符合任何豁免條件。

時程與後續步驟

USTR 已就此提案蒐集公眾意見並舉行公聽會。產業專家認為,該機關打算讓這些新關稅在臨時性122 條款關稅於 7 月 24 日到期時同步生效。

對巴西課徵的301 條款關稅

作為美國政府擴大運用301 條款關稅的一環,美方近期宣布對巴西貨物課徵 25% 的新301 條款關稅,自 2026 年 7 月 22 日美東時間凌晨 12:01 起(含)生效,而7 月 22 日前已裝船並於 7 月 29 日前完成報關進口的貨物可獲豁免。

新關稅不與現行的232 條款關稅疊加,該命令也擴大了豁免產品範圍。這項最新措施進一步印證美國政府的策略:以針對性的301 條款 措施,長期取代範圍較廣的臨時性關稅方案。

其他進行中的301 條款調查

除了強迫勞動調查之外,美國政府另有數起301 條款案件進行中,涉及歐盟、日本、中國、新加坡、瑞士、挪威、印尼、馬來西亞、柬埔寨、泰國、南韓、越南、臺灣、孟加拉、墨西哥與印度。

若這些301 條款措施再度實施,可能與上述強迫勞動關稅提案疊加,使進口商面臨更高的關稅曝險。

 

進口商不該等到塵埃落定才行動

企業最大的錯誤之一,就是拖到政府公布最終關稅決策才開始規劃

在美國關稅環境持續變動之際,具備前瞻規劃的進口商早已開始評估如何降低潛在關稅成本、強化供應鏈,包括檢視:

    1. 301 條款排除清單的申請機會
    2. 原產地與採購策略
    3. 第一次銷售原則的適用機會
    4. 自由貿易協定的適用資格
    5. 美墨加協定(USMCA)的原產地資格
    6. 海關估價策略
    7. 產品稅則分類/關稅工程的可行方案
    8. 退稅申請機會
    9. 自由貿易區與保稅倉庫的運用
    10. 供應商與採購來源的分散布局

等到新關稅生效才行動的企業,可運用的選項通常比預先準備者少得多。

合規的重要性前所未有

隨著美國關稅版圖日趨複雜,報關合規的重要性也將水漲船高。

只要一次稅則分類錯誤、原產地認定有誤,或提出缺乏佐證的優惠稅率主張,就可能大幅推高到岸成本、延誤出貨,或引來稽查風險。

進口商應檢視自身的報關文件與內部合規流程,確保能佐證下列事項:

  • HTS 稅則分類
  • 原產地認定
  • 海關估價
  • 自由貿易協定的優惠稅率主張
  • 301 條款排除清單的適用主張
  • 紀錄保存要求

隨著關稅執法範圍擴大,紮實的合規作業將與採購策略、關稅減免策略同等重要。

 

進口商該預期什麼?

8 月或許代表一項關稅方案告終,但美國積極運用關稅的政策方向不太可能就此改變。

臨時性122 條款關稅預計於 7 月 24 日到期。不過,進口商應預期美國政府會繼續依據其他貿易法規,包括232 條款與301 條款,來達成大致相同的政策目標。

適用的法律依據或許會改變,但關稅仍可能在美國貿易政策中扮演重要角色。

及早準備,別再觀望

中菲行持續追蹤關稅發展、海關裁定與貿易政策公告,讓客戶能在變動衝擊供應鏈之前做出正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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