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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委員會

董事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錢蔭範*
何志明*  ☼
竺家正*  ☼

註:*獨立董事 / ☼ 委員會委員 / ※ 委員會召集人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審計委員會,並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有關審計委員會召開會議次數,請參閱本公司各年度年報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主要職責為審議或處理下列事項: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112年審計委員會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召集人 錢蔭範 4 0 100%
委員 楊偉添 4 0 100%
委員 周國興 4 0 100%

 

 

薪資報酬委員會

董事會於100年12月決議設置薪酬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三席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負責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112年薪酬委員會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召集人 錢蔭範 2 0 100%
委員 楊偉添 2 0 100%
委員 周國興 2 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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