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董事 | 審計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錢蔭範* | ☼ | ※ |
何志明* | ☼ | ☼ |
竺家正* | ☼ | ☼ |
註:*獨立董事 / ☼ 委員會委員 / ※ 委員會召集人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審計委員會,並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有關審計委員會召開會議次數,請參閱本公司各年度年報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主要職責為審議或處理下列事項: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
112年審計委員會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召集人 | 錢蔭範 | 4 | 0 | 100% |
委員 | 楊偉添 | 4 | 0 | 100% |
委員 | 周國興 | 4 | 0 | 100% |
薪資報酬委員會
董事會於100年12月決議設置薪酬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三席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負責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
112年薪酬委員會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召集人 | 錢蔭範 | 2 | 0 | 100% |
委員 | 楊偉添 | 2 | 0 | 100% |
委員 | 周國興 | 2 | 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