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 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永續發展委員會 |
| 成員 | ※獨立董事 錢蔭範 獨立董事 何志明 獨立董事 竺家正 |
董事 邱鈞榮 法務長 周献隆 人力資源經理 蔡志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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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會頻率 | 每年至少4次 | 每年至少2次 | 每年至少1次 |
註:※ 委員會召集人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審計委員會,並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有關審計委員會召開會議次數,請參閱本公司各年度年報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主要職責為審議或處理下列事項: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
| 114年審計委員會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 召集人 | 錢蔭範 | 4 | 0 | 100% |
| 委員 | 何志明 | 4 | 0 | 100% |
| 委員 | 竺家正 | 4 | 0 | 100% |
薪資報酬委員會
董事會於100年12月決議設置薪酬委員會,由三位董事組成,負責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薪資報酬委運作情形 | ||||
| 114年薪酬委員會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 召集人 | 錢蔭範 | 2 | 0 | 100% |
| 委員 | 何志明 | 2 | 0 | 100% |
| 委員 | 竺家正 | 2 | 0 | 100% |

